司法责任终身追究落地 ——《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》发布观察

2026/10/21 行业资讯

10月21日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正式发布《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》。《条例》共六章四十七条,对什么是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、如何追究司法责任,给出了完整答案。

发布会现场

一、三个覆盖,划清追责边界

《条例》确立的追责框架,可以概括为三个覆盖。

人员全覆盖。追责对象不只包括审判人员,也包括法官助理、执行员、书记员、司法警察、司法技术人员等审判辅助人员,还包括对审判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院庭长。从办案一线到分管领导,责任链条上没有旁观者。

流程全覆盖。立案、审判、执行、审判监督管理,每个环节都在追责范围之内。只要发生故意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,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,都要依规依纪依法追责。

时间全覆盖。司法人员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。已退休、调离、辞职、辞退、开除的司法人员,同样可以启动调查。离开岗位不等于了结责任。


二、追责严格,但有边界

《条例》同样划出了不追责的边界。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、法律适用上存在争议,但能够合理说明的,不作为错案追责。出现新证据、法律修订、技术条件限制导致的改判,不追责。办案存在瑕疵但不影响裁判正确性和效力的,不追责。

一句话:故意违法必究,重大过失致严重后果必究;正常履职、依法办案,受法律保护。非因法定事由、非经法定程序,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不受责任追究。因不服裁判结果而诬告陷害、侮辱诽谤法官的,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
三、对诉讼当事人意味着什么

对打官司的当事人而言,这份《条例》是实打实的程序保障,也是可以运用的法律工具。

其一,程序违法有了明确的追责依据。该立不立、超标的查封、违法终结执行、裁判文书久拖不送达,这些过去只能「反映情况」的问题,现在有了对口的追责通道。

其二,执行环节的监督更严。错误执行执行标的、违反案款收发管理规定的,直接进入追责范围。执行难、执行乱的治理,多了一层制度约束。

其三,主张权利要循正道。对裁判不满,法定救济途径是上诉、再审、检察监督。诬告陷害法官,已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
四、正洪门的观察

《条例》把「办案瑕疵」和「违反审判职责」严格分开,这一条最值得关注。它既是对司法人员的约束,也是对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保护。对当事人来说,申请再审、提出执行异议、申请国家赔偿时,对审判程序违法性的审查标准将更加清晰。


正洪门律师事务所在建工房地产、大额经济纠纷、争议解决等领域深耕多年。程序问题识别、审判监督程序运用、执行异议是我们常年处理的核心业务。制度每一次进步,都值得认真研读,也值得转化为对当事人更可靠的服务。


注:本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10月21日新闻发布会公开内容撰写,仅供交流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垂询本所。